1. 參賽球員資格為全國各大專院校畢業之女性校友,不開放併校,且每人限報1隊,若發現選手重複出賽,將取消其所代表隊伍之參賽資格。
2. 體育院校、體育學系(含運動相關科系)學生、以體育加分或推甄就讀大專者均不得參賽,另曾為社會甲組球員、國家代表隊者亦不得報名,若經查證屬實,於大會開賽前發現得處以個人禁賽,賽事進行中發現應立刻 收該隊所有比賽,賽事後發現則取消該隊之排名。
3. 凡符合以上規則且完成球隊登記之球員,均可報名。
4. 經審核資格確認後即可憑秩序冊出賽。
舉例說明:
小華輔大畢業後今年又於中原研究所完成碩士學位,
則小華可選擇參加輔大校友隊,資格為畢業校友,
或選擇加入中原校友,資格為應屆畢業生,
且必須受到每隊應屆畢業生報名人數與上場的限制。
1. 比賽採團隊報名, 1 校以報名 1 隊為限,隊伍數滿 12 隊時即截止報名;若報名隊數不足 12 隊時始開放 1 校報名 2 隊,惟本次比賽仍以 12 隊為限。
2. 若有意參賽之球隊數超過 12 隊,則視各隊完成報名的時間,前 12 支完成報名手續的隊伍即為本屆的參賽隊伍。
3. 各隊報名人數上限 18 人,每場比賽自行調整 12 名登錄出賽,一場只能登錄 2 位應屆畢業生。
4. 各隊的應屆畢業生需配合穿戴主辦單位提供之識別物(即當年畢業者),且一次僅能上場 1 位應屆畢業生。
5. 為避免參賽選手年年提供證件之手續,並減輕往後主辦單位進行資格驗證之工作,2007年已完成各隊選手資料庫建置,將以球員資料庫之紀錄作為球員身分證明(詳見球員名錄區)。若各隊有新加入之成員,除了更新報名表外,務必配合繳交參賽選手之畢業證書、大頭照之電子檔以建立球員身份。
6. 各隊必須確實完成報名表填寫、提供完整證件(畢業證書與大頭照)及確實繳費者才視為完成報名手續。( 應屆畢業生之證件除外,但最遲仍應於領隊會議結束前繳交。














